美容院服務合同條款指南
- Carmen Tang

- Jun 3
- 5 min read

美容院服務合同概述了美容院(服務提供者)與客戶(消費者)之間的協議,涵蓋服務如髮型設計、面部護理、美甲或水療治療。其目的是透過澄清期望、權利及義務來保護雙方。根據香港法律,合同必須公平、透明,且不得包含不公平條款(例如根據《不合情理合約條例》(第458章))。服務必須以合理謹慎及技巧提供,而任何提供的貨品(例如產品)必須達到滿意品質。合同應指定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,爭議可能在香港法院或透過替代方法如調解解決。合同通常以書面形式(例如透過預約表格、應用程式或電郵),但亦可為口頭形式。為保障消費者,美容院必須避免誤導性聲明,並負責處理個人資料。
詳細條款清單
以下是關鍵條款的全面清單,詳細解釋。此清單並非詳盡無遺,可按需要自訂。
1. 合同各方
描述: 識別美容院(例如商號、地址及註冊詳情)及客戶(例如姓名、聯絡資料)。
詳情: 包括協議日期及任何代表人(例如若美容院為有限公司)。
理據及法律註釋: 確保澄清誰受合同約束。根據香港法律,若美容院為有限公司,必須符合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。此條款有助於爭議時執行合同。
2. 服務描述
描述: 詳細概述將提供的服務,包括類型(例如剪髮、面部治療)、持續時間、使用的材料(例如特定產品)及任何自訂項目。
詳情: 可能包括服務前諮詢、預期結果及任何風險(例如對產品的過敏反應)。
理據及法律註釋: 防止誤解。根據《服務提供(隱含條款)條例》,服務必須以合理謹慎及技巧執行。若涉及產品,則必須符合《貨品售賣條例》的標準。
3. 定價及付款條款
描述: 指定總成本、分項(例如每項服務或套餐)、稅項(例如香港無消費稅,但任何適用費用)及付款方式(例如現金、信用卡或流動付款)。
詳情: 包括訂金要求、分期付款選項及逾期付款罰款(例如合理利率的利息)。
理據及法律註釋: 確保透明度。不公平定價若具誤導性,可能違反《商品說明條例》。訂金常見,但必須在公平條款下可退還。
4. 預約安排及取消政策
描述: 預約、改期及取消的規則,包括通知期(例如取消需提前24小時)。
詳情: 可能包括缺席費用(例如服務費的50%)及確認預約的方式(例如透過短訊或應用程式)。
理據及法律註釋: 有效管理美容院營運。政策必須合理,以避免被視為不合情理(根據香港法律)。消費者權利容許公平取消,而無過度罰款。
5. 客戶義務及陳述
描述: 要求客戶提供準確資料(例如醫療歷史、過敏情況)及適當行為(例如無擾亂行為)。
詳情: 可能包括同意拍照(附私隱保障)或同意遵守美容院規則(例如衛生協議)。
理據及法律註釋: 保護美容院免於責任。必須符合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,確保資料經同意收集並僅用於合法目的。
6. 美容院義務及保證
描述: 美容院承諾以專業方式提供服務,使用合資格員工及安全設備。
詳情: 對服務品質、產品安全及衛生標準的保證(例如符合衛生署指引)。
理據及法律註釋: 根據《服務提供(隱含條款)條例》隱含。違反可能導致違約索償。美容院應購買公眾責任保險以涵蓋意外。
7. 責任、彌償及免責聲明
描述: 限制美容院對某些風險的責任(例如儘管進行補丁測試仍出現過敏反應),並要求客戶彌償美容院因誤用建議而導致的損失。
詳情: 排除間接損失(例如後果性損害)的責任,但不包括因疏忽導致傷害。
理據及法律註釋: 服務合同中常見,但限制必須公平(根據《豁免條款管制條例》(第71章))。因疏忽導致的個人傷害索償不可完全免責。
8. 退款及取消權利
描述: 退款政策(例如若服務未提供則全額退款,客戶主動取消則部分退款)。
詳情: 時間框架(例如套餐的7天冷靜期)及條件(例如已使用服務不可退款)。
理據及法律註釋: 符合消費者保障法規。香港消費者委員會鼓勵公平退款政策;不公平條款可能被挑戰。
9. 保密及資料保障
描述: 客戶資料(例如聯絡詳情、健康資料)的處理、儲存及分享方式。
詳情: 同意用於營銷及存取/更正資料的權利。
理據及法律註釋: 根據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為強制性。違反可能導致私隱專員公署罰款。美容院必須有私隱政策。
10. 終止及不可抗力
描述: 終止合同的條件(例如任何一方違約)及豁免履行的理由(例如因流行病或自然災害)。
詳情: 通知期及後果(例如沒收訂金)。
理據及法律註釋: 提供退出機制。不可抗力條款在香港普通法中獲承認,但必須具體。
11. 知識產權
描述: 任何創作作品的所有權(例如自訂髮型或美容院拍攝的照片)。
詳情: 客戶授予有限權利用於美容院推廣。
理據及法律註釋: 保護美容院品牌。受《版權條例》(第528章)管轄。
12. 管轄法律及爭議解決
描述: 聲明合同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。
詳情: 香港法院的管轄權;調解或仲裁的選項(例如透過香港國際仲裁中心)。
理據及法律註釋: 確保爭議在本地處理,避免國際複雜性。此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合同的標準條款。
13. 完整協議及修訂
描述: 確認書面合同取代任何先前討論,以及修訂方式(例如以書面形式)。
詳情: 包括可分割性(若一條款無效,其他條款維持)。
理據及法律註釋: 防止對口頭承諾的爭議。在香港合同中常見,以確保可執行性。
14. 簽署及接受
描述: 供雙方簽署或電子接受的空間(例如透過點擊式協議)。
詳情: 日期及證人要求(若需要)。
理據及法律註釋: 使合同具約束力。電子簽署根據《電子交易條例》(第553章)有效。
本刊物只供資料性參考,不會視為法律意見。想知更多相關資訊,歡迎瀏覽本律師行網頁或聯繫我們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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