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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riter's pictureRaymond Chak

科技熱潮與法律:NFT (上)


不知道大家認爲下述的數碼藝術價值多少?

《Everydays: the First 5000 Days》, Mike Winkelmann (Beeple) 著



事實上,代表該作品的NFT於今年初以6千9百萬美金的天價賣出,而該作品不是個別例子;至今,超過10個NFT以多於千萬美金的價格賣出


相信大家現在對「NFT」更感興趣,但同時亦都充滿疑問 ── 究竟「NFT」是什麽,如何被創造、售賣或購買,其法律定義,以及有否被法律規管等等。作者先在上篇會先解釋什麽是NFT,繼而在下篇解釋相關的香港法律及規管。



「可代替」vs「不可代替」的資產


「NFT」的英文全稱為「Non-Fungible Token」,中文直譯為「非同質化代幣」或「不可代替的代幣」。要理解什麽是NFT,先要理解「可代替」與「不可代替」的分別。


先以大家日常生活常接觸的「可代替的資產」,10元香港鈔票爲例:假設你有一張10元鈔票,即使你與朋友互換大家手上的10元鈔票,你們都不會蒙受任何利益損失。換句話説,世界上所有的港元鈔票皆擁有同樣價值,並可以互相「代替」及等價交換。


另一方面,「不可代替的資產」,包括你兒時製作的美術作品,都是獨一無二、世界上只有一件的資產。即使你朋友擁有你作品的完美複製品,或者價值連城的《蒙娜麗莎》,也不等同擁有你的真跡,亦不可以與你的真跡等價交易。


同樣地,一件數碼化的藝術品亦可以歸類為「不可代替的資產」;但在沒有實體,人人都可以按右鍵複製《蒙娜麗莎》或任何作品的數碼世界中,數碼藝術的作者、所有權、稀缺性及獨特性皆難以斷定 ── 而NFT正正解決了這些困難。



究竟什麽是「NFT?


NFT屬於「不可代替的資產」,即上述獨一無二、無法以同類資產作等價交換的資產;但異於其他「不可代替的資產」,NFT特指在區塊鏈(blockchain)上鑄造及儲存、獨特的「代幣」,而這些「代幣」的一切皆由區塊鏈上的智能合約(smart contract)掌管。


全因NFT在區塊鏈儲存並由智能合約掌管,所有人都能自行驗證NFT的真僞,甚至查閲其創造至今的交易及擁有者,而不需要依賴交易平台或賣家。



智能合約」及「區塊鏈」


「智能合約」是在區塊鏈上以程式語言編寫後由電腦執行的「合約」,如普通合約一樣,訂明如何管理合約中的資產。一般而言,智能合約會管理及記錄誰鑄造了該NFT、誰現在擁有、如何轉讓、及該NFT究竟代表著什麽(例如一件數碼藝術的擁有權)。


鑄造了《Everydays: the First 5000 Days》的智能合約節錄 (來源:https://etherscan.io/address/0x2a46f2ffd



另一方面,「區塊鏈」為一本去中心化的數碼賬簿(distributed ledger),由無數用戶同時儲存及維護其資料的記錄, 因此人人都能任意瀏覽、儲存但難以竄改區塊鏈上的資料,包括智能合約及NFT的相關記錄。


儘管大衆有手段驗證NFT,這些虛擬代幣的交易並非完全沒有風險; 數個月前,有人成功僞造足以騙到普羅大衆的高仿度NFT。


同時,NFT的交易及推廣亦有可能被香港法律監管。


有興趣的讀者敬請留意下篇。



想知道更多相關資訊,歡迎瀏覽本律師行網頁或聯繫我們查詢。 info@chakandassociates.com

2021.10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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