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
僱傭合約主要條款清單

ree

以下列出一般僱員合約最基本應該要有的條款,以供僱主考慮:


  1. Parties to the Agreement (協議各方): 識別僱主及僱員


  2. Position and Job Duties (職位及工作職責): 描述角色及責任(例如:「僱員受僱為[職位],並履行包括[列出主要職責]的職責。」)


  3. Term of Employment (僱傭期限): 指定開始日期、持續時間及試用期(例如:「僱傭於[日期]開始,為無限期合約,並設有[例如3個月]試用期。」)


  4. Remuneration (酬勞):詳述薪金、獎金及福利(例如:「僱員每月薪金為[金額],另加強積金供款及醫療福利。」)


  5. Working Hours and Leave (工作時間及假期): 概述工時、休息日及權利(例如:「標準工作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6時,設有法定假日及根據《僱傭條例》的年假。」)


  6. Termination (終止) 終止合約的條件(例如:「任何一方可給予[通知期]書面通知終止,或因故即時終止。」)


  7. Confidentiality and Non-Compete (保密及非競爭) 保護公司資訊及限制離職後活動(例如:「僱員同意不披露機密資訊,並於終止後[期間]內不競爭。」)


  8. Intellectual Property:  知識產權: 轉讓僱傭期間創作的作品權利(例如:「僱員於僱傭期間創作的所有發明屬僱主所有。」)


  9. Governing Law and Jurisdiction: 管轄法律及司法管轄權: 指定合約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,爭議提交香港法院(例如:「本協議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及解釋,雙方同意接受香港法院的專屬司法管轄權。」


  10. Entire Agreement:  完整協議: 聲明合約代表雙方完整協議,取代先前協議(例如:「本協議構成雙方之間的完整理解,並取代所有先前協議。」)


  11. Severability: 可分離性: 如任何條款無效,其餘條款仍有效(例如:「如任何條文被裁定無效,本協議其餘部分繼續全面生效。」)


  12. Waiver: 豁免: 除非書面,否則不構成對違約的豁免(例如:「未能行使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的豁免。」)


  13. Notices: 通知: 定義通知方式(例如:「所有通知須以書面形式,並以親手遞交、郵寄或電子郵件送達指定地址。」)


  14. Assignment: 轉讓: 限制或允許權利轉讓(例如:「僱員未經僱主事先書面同意,不得轉讓本協議。」


  15. Force Majeure: 不可抗力: 因不可控制事件免除履約責任(例如:「任何一方均不對因超出其控制的事件(如自然災害)導致的延誤負責。」)


  16. Amendments: 修訂: 要求變更須書面並簽署(例如:「除非以書面形式並經雙方簽署,否則任何修訂均無效。」)


  17. Counterparts: 副本: 允許以多份副本簽署(例如:「本協議可分多份副本簽署,每份均視為原件。」)



根據香港《僱傭條例》(第57章),合約須符合最低標準(如工資、休息日)。條款不得違反法定權利。本刊物只供資料性參考,不會視為法律意見。想知更多相關資訊,歡迎瀏覽本律師行網頁或聯繫我們查詢。


電郵: info@chakandassociates.com

電話:+852 2868 9800


 
 
 

Comments


bottom of p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