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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訴訟時間表寫清楚,才不會被法庭「安排」到崩潰
打官司最怕的不是輸贏,是節奏被別人掌控。香港民事訴訟進入第一程序後,雙方通常要向法院遞交一份 Time Tabling Questionnaire(時間表問卷),把你打算如何處理案件、是否和解/調解、第二階段準備要多久、證人與專家是否需要等提前披露。你寫得準,案子就跟你走;寫得亂,就只能被法庭牽著跑。 根據附件內容,講者說明:在香港民事訴訟進入「第一程序」接近完成時(原告發告票、被告遞交抗辯書/反申索書、原告回應 reply 後),原告與被告都要向法院遞交一份 Time Tabling Questionnaire。這份文件本質上是法院的「時間表與案件管理清單」。它會問到雙方是否考慮和解、是否進行調解、若要調解會安排在第二階段何時;同時也要求預先披露第二階段的準備安排,例如證物清單、證人口供紙所需天數(例如 28 或 42 天)、預計傳召多少名證人及其姓名,甚至是否需要專家證供(如驗漏水測量師、交通意外的醫生等)。法院看完後,會頒布第二階段的 Directions(指示/時間表),雙方就按此進度走。 它是「向法院交作業」的時間表問卷,不只是

Raymond Chak
4 days ago3 min rea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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