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Search


上訴不是「不服就得」:時限與程序,差一日都可能輸
你以為原審輸了就可以上訴?律師會提醒:民事、刑事以及不同類型裁決,上訴機制和時限都不一樣。最常見的致命點?不是你輸理,而是你遲了、或走錯程序。本文帶你用三分鐘先抓住重點,避免白白浪費機會。 若你對原審裁決不服,當事人確實可能向上級法院提出上訴,但「上訴」並不是一條固定流程。不同案件類型(民事、刑事等)會導致上訴程序完全不同;而最需要留意的,是上訴的時限並非同一標準,可能有14天、21天或28天等差異。即使你決定上訴,程序也未必直達高院:有些需要由原審法官進行複審(review),有些需先取得上訴批准,亦有部分案件可直接向較高級法院提出。走錯步驟,常會令上訴未被實質處理。 上訴時限有「多版本」,遲了就可能失去權利 文章特別提到,上訴的時限不一致,可能是14天、21天或28天。這表示你不能只看自己「覺得不服」,就等情緒或準備時間自行延長。實務上,時限通常要以裁決送達或作出相關時間點計算,任何延誤都可能導致上訴被拒,不進入實質審查。 程序路線不一樣:複審、批准、或可直上 除了時限,上訴程序本身也可能分岔。有些要先回到原審法官處理review或複

Raymond Chak
2 days ago2 min read
bottom of p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