唔知由幾時開始,入去警署做嘢,有好強烈既感覺,就好似去咗五六十年代嘅公立醫院咁樣。我係70後,聽啲前輩講六十年代嘅公立醫院,問護士想要一杯水,一張紙巾都要俾錢,無錢比想人睬你都幾難。其實香港社會嘅進步同發展,都好接近世界水平。今時今日好難再接受到六十年代貪污風氣盛行嗰一套。今時今日嘅 80 後90後,佢哋更加未必會明白以前嘅香港係點,佢哋都係喺一個文明而且廉潔嘅社會出世同成長。
就好似早排公司接到一個商業有關嘅詐騙案件,我詳細聽過案情,受害人的確被人欺詐,金錢上亦都有損失,於是我就叫公司一位年青嘅律師陪同受害人到警署報案,要 求警方立案偵查同埋跟進呢件事。
事隔大半日之後,年青律師返到公司,平時斯文有禮嘅佢,今日竟然破口大罵,連四字成語都出埋。又難怪嘅,佢今日就好似乘搭時光機,返咗去60年代嘅公立醫院一 樣。明明係受害者,去到警署報案室,清楚講完自己嘅案情同埋受害經過,但唔知啲警員係咪真係太忙,抑或係水平問題,總之就唔係聽得好明。一味就叫當事人去搵律師幫手,話呢啲係商業糾紛,最好搵律師喺法院解決。而年青律師不服氣,明明案件有刑事成份,所以據理力爭,阿Sir亦都出盡九牛二虎之力, 一時話你證據唔夠,一時就話你案情無刑事成份。再講講下邊個報案室阿頭,即係沙展都過埋黎幫埋口,務求推得一單就一單。口才若過差啲,分分鐘仲有可能由原告變被告。
我都唔明嘅,呢啲都係社會嘅問題,有可能係土地供應嘅問題,又有可能係警方人手不足問題有關。警隊咁多嘢做,朱經緯咁大單案,都要花兩三年時間先至完成調查同埋起訴,咁呢啲芝麻綠豆咁小嘅案件,無番三五七年,真係講到牙血都出埋,都未必會幫你地落到案架? 難怪年青律師返到公司之後,四書五經都拋晒出嚟喇。(笑)
翟律師 - 香港律師一名,日常主要處理各類型民事案件,商業購併項目,工作超過20年。閑時喜愛攝影,跑 跑山,跑跑沙漠,做義工,探公公 婆婆,為有需要嘅小朋友開party,為社會出一分 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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